产假停发工资 女职工怀孕期间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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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日报

发布日期: 

星期二, 2013, 五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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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眉山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近年来,关于怀孕而产生的劳务纠纷在眉山市已基本没有发生,孕期劳务纠纷案例发生投诉现象较少,但没有接到投诉并不代表现实生活中没有此类案例,同样,也并不代表孕期女职工被侵权现象减少。

  【劳动法规定】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典型案例一

  产假期间停发工资

  2010年1月,张小姐进入某公司从事软件测试工作,由于业务能力出众,不久就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张小姐)的月基本工资为2300元……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甲方(公司)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等条款。

  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但张小姐的月基本工资涨到2500元。同年9月,张小姐确诊怀孕,医生建议卧床休息。张小姐向公司提交休假申请,公司也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了回复,此后张小姐未去公司上班。

  但令张小姐没想到的是,公司在她提交申请以后就直接停发工资。劳动仲裁查明,除向张小姐发放了提交申请当月的工资1046元外,公司再未支付基本工资,甚至停缴了各类保险。而该公司负责人称,张小姐请假超出了法律规定的90天,属于自动离职。

  执行现实

  孕期女职工维权胜算小

  “像案例中张小姐这样的情况现在越来越少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熊治平说,该案例所述情况明显违背法律精神。张小姐虽然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由于张 小姐可以轻易提供工作证明,最重要的是递交休假申请时,公司以电子邮件进行了答复,这些都能充分地认定张小姐与该公司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要不超 过1年的期限,在劳动仲裁介入后,事实很容易通过裁定予以确认。

  由于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被停发工资本身就是很明显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企业自然会被责令承担法律后果。“明目张胆违背法律直接开除女职工的现象更少了。”

  百度搜索“女职工怀孕 维权”,大约能找到1640000个结果,而里面除了一些法律援助消息以外,绝大多数新闻是不少女性在怀孕后,被调岗、降薪、增加工作量、以开除相要挟迫使在《自动辞职书》上签字,甚至以违法、违纪等多种借口辞退。

  女职工因怀孕往往会遭遇变相开除,根源何在?一名女职工从怀孕开始到哺乳期结束,基本会经历十月怀胎、三月产假、一年哺乳这三个阶段,历时近两年。对 一些短视的企业来讲,他们认为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即使是孕期和哺乳期,由于身体状况、精力和注意力的转移,其工作成效也会大打折扣,几乎没有为企业创造任 何价值。来回一算,“企业亏大了”。基于此,企业就会想方设法给孕期女职工设置障碍,直接开除于法不合,变相相逼就成为大多数企业的选择。

  专家点评

  知法懂法,防患于未然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熊治平:其实发生女性权益被侵犯的事件并不在少数,但为何投诉事件少之又少?主要因素大致包括女职工维权意识较差、投诉信心不足、 自身精力不够这三个方面。侵权发生之后,少数女职工认为企业调整岗位自己不能接受,不愿在企业继续干,属于自己的问题,并没有意识到企业的行为时给自己造 成了侵权;有的女职工认为企业处于强势地位,采取各种措施变相卡自己,逼迫自己离职虽然侵害了自己合法权益,但由于举证较为困难而放弃维权;还有的女职工 处于身体状况的考虑,担心和企业闹纷争影响情绪,难免动胎气,可能因小失大。

  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种途径是向工会、妇联组织求助,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第二种是向当地劳 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部门应该在受到申诉30天里内作出处理决定,如果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第三种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