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员工交社保 企业信用等级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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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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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2013, 五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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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李小杏报道 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企业信用等级将降低,逾期不改者还将受到经济处罚。

  据了解,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在全省范围内彻底查清的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企业和个人,督促参保缴费。对瞒报、少缴的养老保险费进行追缴。

  一旦发现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对用人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对用人单位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造成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按规定收取滞纳金。拒不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降低其信用等级,审计部门将其列为重点审计对象,并按相关行业规定进行降级等处理。

  属于项目建设单位拒不缴费的,住建部门暂缓核发《工程中标通知书》和《施工许可证》。

  属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在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车辆进行年度技术审验时,会要求其出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对未按时足额缴费的,降低其信誉考核等级,在补缴前不予新增运力。

  属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不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税部门建议人大、政协机关取消其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资格;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在评选“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青年创业奖”和“三八红旗手标兵”等荣誉称号时,要实行一票否决。

  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其薪酬进行严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