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申请欠薪保障金垫付需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 

星期二, 2013, 七月 2

:申请欠薪垫付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垫付欠薪申请表》;

  2、申请人本市指定银行个人实名制结算账户;

   指定的银行(邮局)及卡折列表

序号
单位
卡折类型

1
上海银行
申卡

个人活期存折

2
上海市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中国邮政储蓄活期存折

3
中国工商银行
牡丹灵通卡

活期一本通

4
中国农业银行
金穗通宝卡

活期一本通存折

5
中国建设银行
本外币活期储蓄一本通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东方卡

  3、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身份证明指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暂住证、护照、回乡证等;

  4、申请人与欠薪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或特殊劳动关系、确认欠薪事实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一)属于《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即企业宣告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进入清算程序的,需提供清算组织出具的情况证明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欠薪和无力支付专项报告,或者已生效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或者已生效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裁判文书。  

  (二)属于《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即企业因经营者隐匿、出走等原因已停止经营的,需提供已生效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或者已生效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裁判文书。

  (三)属于《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情形,即因企业欠薪可能引发重大冲突的,需提供处理纠纷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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