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手续放人上船 外国货轮被罚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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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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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2013, 七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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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陈竹沁 通讯员邓书山谌煌 未办入境边检手续,外籍船方擅自允许业务人员登轮被罚款。昨日,黄埔口岸查获《出入境管理法》实施一周以来首宗案件,开出5000元“罚单”。据悉,这比新法实施前的最低处罚减轻了一半。

  昨日下午2时30分,某外籍货轮“雄鹰宝石”(JEWELOFEAGLE)刚刚停靠广州港新沙码头2号泊位,还没办理入境边检手续,外籍船方梯口值班船员“放行”一名保险评估人员和一名燃油供应商上船洽谈生意。生意还未谈成,二人就被黄埔边检站巡查民警发现。

  虽然他们都持有真实有效的登外轮证件,但根据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自入境后至入境检查前,未经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按照规定程序许可,不得上下人员、装卸货物或者物品。船方没有履行自管责任,违反了中国法律。黄埔边检站办案民警遂对船舶负责人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据办案民警介绍,《出入境管理法》实施前,《出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中也有相关规定,但新法拓展了罚款额度,从原先的1万至3万元改为5000至5万元。鉴于新法刚刚实施,以警告教育为主,边检机关对涉事船方做了从轻处理。

据悉,7月3日、7月4日,番禺边检站先后办理了外国人非法居留出境案、未成年香港居民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出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