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星期一, 2011, 八月 8
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自缴社保,单位补贴劳动者一部分钱自交社保,或现金补贴不交社保,协议有效吗?如要求单位交缴,是否退还社保补贴或部分补贴。
詹德强律师: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还应承担对劳动者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义务。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用人单位以现金方式支付劳动者社会保险费或用人单位采取由劳动者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做法,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该类协议无效!
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申报手续,双方均应补缴社会保险费,从公平原则出发,劳动者应将用人单位以现金方式支付本人的社会保险费用返还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