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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2015/12/02【案情回顾】 刘某工作岗位是客户主任,负责协助经销商管理店铺,合同约定工资是3470元。刘某通过邮件自行报送的201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销量统计表,公司认为,其数据存在虚报行为。刘某认为,自己上报的销售数据均系证人的口报,本身就没有准确数据来源。公司提供了某贸易公司证明函及其销售经理冯经理的证人证言,证明刘某虚报2013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销售数据,骗取第一季度奖金,...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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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2015/12/02【案情回顾】 宋某于2013年3月入职某能源公司,担任总经理秘书,双方签订期限为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的劳动合同。某能源公司于2014年3月向其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为:“宋某:鉴于你自2014年1月后未向公司提供任何相关医院证明,也未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在收到公司要求3月返回公司报到的通知后,也未按期返岗。你的旷工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公司相关规定,...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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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2015/12/02培训生能否领工资?近日,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了一起培训生工资纠纷案件。裁决认为以用工为目的的岗前培训可视为劳动关系,为劳动者讨回工资16000元。 据悉,申请人林某于2014年12月进入A房地产公司从事置业顾问工作。入职第一天A公司说明试用期为三个月,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但试用期满后多次催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事宜,但A公司都以各种理由推辞,...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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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2015/12/01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涉及劳动者因未休年假而要求支付工资报酬的诉讼普遍存在,此类问题容易存在以下三大误区: 一是错误地认为劳动者要求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应适用一般时效,从而认定劳动者自申请仲裁之日往前推算超过一年的未休年假工资一概不予支持。未休年假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关于特殊时效的规定,即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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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2015/12/01【案情介绍】 小霞与北京某化工销售集团公司于2007年3月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在小霞入职后的一周里对其进行了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岗位培训,经过培训学习小霞通过了相关的考试,并在员工手册上签字确认。2007年11月,小霞发现自己以怀孕三个月,由于身体问题,小霞时常感觉不适,在一个月内,连续请病假超过10日(该病假均得到部门领导同意),由于请假天数过多,...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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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2015/11/30杨女士2009年7月被某连锁酒店录用,双方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杨女士同意根据公司的工作需要,在全国从事酒店服务岗位工作。公司则根据需要,结合杨女士的能力或工作表现,可以变更杨女士的工作岗位或职务并相应变更其劳动报酬。2013年7月8日,杨女士被派驻到密云某加盟店任店长,同年11月8日,杨女士被调离该岗位。 然而三天后,公司通知杨女士去齐齐哈尔筹备新店,杨女士以腿伤为由拒绝,...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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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2015/11/30现实生活中,如果职工请病假、婚假等,公司一般会要求他们出具相关证明,但丧假确实有些特殊,大多数单位都称不会要求员工出具亲属死亡证明,因为一般人不会在这个问题上撒谎。 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个别员工骗取丧假的行为也是存在的。赵女士原在北京瑞德奉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主管职务。一天,赵女士声称外祖父病故,并向公司递交了一张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上面写着“冯某某因胃癌晚期,于10月18日中午死亡”...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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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2015/11/27继“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之后,不断有文采飞扬的“诗意”辞职信在网上传开,有人调侃:辞职快成为一门艺术了。但劳动法专家提醒,辞职信可以写得很“文艺”,辞职还是要走合法程序。 辞职可以说走就走?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这封辞职信的信笺抬头是“河南省实验中学”,应该属于事业单位。如果这名员工属于“占有事业编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