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确定养老待遇领取地的规定是:
劳动法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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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者应到哪里去申请欠薪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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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劳动者应向发生欠薪行为的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垫付申请。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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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加镇保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且2011年6月仍在缴费的,2011年7月起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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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新、老农保养老待遇衔接按照“就高原则”确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三项原则处理: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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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凡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后停止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本市、到达法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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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其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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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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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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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自2011年7月起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 分类: |
标题: 新农保养老人员死亡的待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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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12年1月1日起,本市新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的标准统一为3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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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工伤人员,在工伤康复期间发生的符合《上海市工伤保险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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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从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次月起,可享有门诊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分类: |
标题: 在什么情况下个人帐户应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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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应该终止。 分类: |


